二、 人才评定标准及程序
(一) 评价纬度级细目
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国家级一等奖/国家级技术发明专利拥有者/
国家级有突出献学者等,
核心期刊论文5篇以上
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国家级二等奖或获省级一等奖/
享受省级政府津贴专家学者,
省级、市级受先进表彰的个人等 核心期刊3篇以上
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或获省级二等奖,市内区级、行业协会先进个人
国家级期刊3篇以上
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获省级三等奖
省级期刊3篇以上。
(四) 其他情况 1、等级变更。如果人才库中的人才由于自身的工作经验或者执业资格发生变化,可由本人申请提出,由评委会进行评审后重新确定等级,程序同上。正常情况下,每6个月对申请者统一重新评定一次。如果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,委员会也可以发起重新评定。 2、资格注销。如果发现人才库中发现虚假信息等问题,需重新评定等级,委员会保留一票否决权力,即委员会任何一位成员可否决此人的人才库成员资格。一旦被否决,需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宁波管理网2006-10-11